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超员、未按照规定在最右侧车道行驶、违法调头、闯红灯、逆向行驶等,是摩托车易出现的交通违法行为。10月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获悉,为切实做好十九大期间交通安保工作,全力确保“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涉摩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大队决定从10月5日至12月5日在辖区内开展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严查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10月8日上午,市中区沱桥车流如梭,根据当天的统一安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部署警力在南桥头设点,对过往摩托车进行逐一检查。
10时25分,一名中年男子驾驶着一辆车号牌为川KM8***两轮摩托车从桥上驶来,见到前方有交警检查,中年男子表情明显紧张起来,见此情况,交警立即上前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交警发现,该驾驶人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不具备驾驶两轮摩托车的资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这样的行为属准驾不符交通违法行为。针对该驾驶人存在交通违法行为,交警依法对其作出了严厉处罚。
在市中区玉溪路和大洲路,过往摩托车同样受到交警的严格检查。“骑车为什么不戴安全头盔?”记者看到,在检查过程中,凡是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的驾驶人,都被交警拦了下来,驾驶人不仅受到了批评和交通安全教育,同时还要接受处罚。此外,对查处的摩托车驾驶人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都依法对摩托车进行了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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