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全力解决环保纠纷,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是构建和谐社会,构筑绿水青山的必要举措。近年来,市中区司法局不断创新思路,结合职能,主动作为,采取三措施,为保护生态环境,书写绿水青山中区篇章做出了积极贡献。
全力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一是提高干部环保意识。通过党组和职工会会前学法,向领导、干部职工解读《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环保意识,规范环保行为。二是提高村民环保意识。以开展“送法进乡村”和“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为契机,组织法治宣传队伍深入全区镇(村),入户开展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发放并解读《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活动共计发放法律书籍3000余本、法治宣传单14000张、张贴法治宣传海报80张,有效的提高了农民的法治意识、环保意识。三是提高居民环保意识。积极组织法治宣讲员到街道社区开展新《环境保护法》专题法律知识讲座,向各社区干部及“法律明白人”详细讲解新《环境保护法》有关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社区干部和“法律明白人”的普法能力,“以点到面”,不断扩大环境保护宣传覆盖面。四是提高企业环保意识。以“法律七进”为抓手,针对不同领域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工业企业等LED、宣传橱窗等平台,展播环保法律知识,将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工作常态化,让广大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提高绿色发展知识,自觉形成绿色生产生活习惯。
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提高律师参与环保意识。组织律师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引导律师学习和熟悉掌握环保法律法规,为切实维护群众环保合法权益,提供坚强的法律支撑。二是鼓励律师参与环保。鼓励全区公职和公司律师充分发挥执业优势,有效运用法律“武器”切实维护党委、政府、企业、群众环保合法权益。三是开通环保诉求通道。按照“能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原则,开通环境保护受害群体绿色通道,简化申请审批程序,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让更多困难群众得到法律援助。四是重视环保案件办理。凡环保法律援助案件,均指派责任心强、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办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请求案件,并通过旁听庭审、电话回访当事人、请当事人填写案件质量监督卡等方式对案件质量进行监督。
全力调处全民矛盾纠纷。一是抓好调解员培训。召开人民调解员培训会,强化环境保护调解技巧的培训,要求人民调解员要高度重视环保调解工作,并全力做好矛盾纠纷调解。二是抓好环保纠纷排查。不定期召开调会议,针对环保纠纷专项排查,建立环保纠纷台帐,逐级上报、分级化解。
抓好环保纠纷调解。成立环保矛盾纠纷排查调解领导小组,由首席调解员担任组长,再筛选经验足、素质好、能力强的人民调解员担任成员,集中对全区环保矛盾纠纷进行逐一调解,切实解决环保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倡导绿色环保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康宁 郭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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